香港作為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,加之作為無關稅的自由港,一直以來都吸引了全球客商前往香港注冊公司,開展國際貿易。而隨著內地經濟的不斷發(fā)展,不少內地知名企業(yè)也將發(fā)展海外市場提上了日程。但要開拓海外市場,設立離岸公司就成為開展海外業(yè)務的第一步。港通咨詢顧問也在日常工作中,碰到一些企業(yè)想要在香港設立公司,開拓海外市場的案例。今天,港通咨詢顧問就為大家介紹,如何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,開展海外業(yè)務。
一家企業(yè)在市場上口碑的建立耗時漫長,需要持續(xù)多年、投入大量精力才能達成,而好的聲譽也能極大促進企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因此,不少內地公司希望能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,以借助內地企業(yè)的口碑開拓海外市場。但由于香港與內地實行法律的差別,因此不少客戶對注冊香港分公司和子公司仍有不少誤區(qū),港通咨詢顧問就為大家詳細解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(qū)別。
通常來說,分公司是總公司設立的分支機構,總公司首先設立,統(tǒng)管各個機構的總機構,而分公司受總公司管轄,同時分公司不具備企業(yè)法人資格,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總公司承擔,也就意味著分公司不能進行獨立財務核算,必須與總公司進行財務合并操作。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公司,具備企業(yè)法人資格,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,同時也需要依法獨立進行各項財稅操作。
而對于與內地實行不同法律體系的香港來說,內地企業(yè)前往香港設立分公司會產生法律上的問題:分公司不具備法人地位,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,但內地與香港法律并不通用,因此可能導致難以調和的法律矛盾。同時,由于分公司從法律責任角度來說,不能劃歸為“有限責任公司”,只能歸入“無限責任公司”類別(其法律責任歸于總公司)。但根據香港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不允許內地人士在香港注冊“無限責任公司”,因此,內地企業(yè)想要在香港直接設立分公司已無法實現。
可行的方法是注冊一家與內地公司同名的“XXX香港公司”,并以該香港公司的名義再設立一家香港分公司“XXX(香港)分公司”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該分公司的法律責任歸于“XXX香港公司”,而不是內地公司,同時稅務報表合并申報的主體,也是“XXX香港公司”,而非內地公司。
內地企業(yè)在香港設立子公司則要方便得多,只需要依照《企業(yè)境外投資管理辦法》的審批要求進行審批備案,即可以法人身份在香港注冊子公司。而境外投資審批流程也大幅簡化,投資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、1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,以及能源、礦產類境外投資,需在國內招商的境外投資等,僅需要在地方省級商務部門審批通過即可。接下來只需要委托合適的代理機構,提供內地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相關文件,即可以內地公司名義設立香港子公司。
由此可見,對于企業(yè)商務服務來說,也許僅是一個字的改變,都會牽扯大量法律條文和細節(jié)操作,因此委托一家專業(yè)且有責任心的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提供商務服務顯得十分重要。而港通咨詢顧問專注個人、企業(yè)服務十余年,獲得萬余客戶信任。能為您提供國內外公司注冊、香港個人銀行開戶、香港公司銀行開戶、香港公司年審、審計報稅、國內公司代記賬報稅等全方位、一條龍服務,讓您全身心投入公司業(yè)務發(fā)展,再無后顧之憂。選擇港通,選擇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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